金枝玉叶、国色天香?
风华绝代,倾国倾城?
……
好像都不太适合。
她的美丽如同清晨的薄雾,柔和而神秘,让人忍不住想要靠近,却又生怕惊扰了这份宁静。
在她的身上,仿佛时间都凝固了,世界都为她而静止。
而张初岚仿佛在那一刹那,他的时间,时空也静止了。
他的心怦怦直跳,面色都有些发红,呆滞在了原地许久。
这就是阿飘哥的女儿?
张初岚心中仿佛掀起了惊涛骇浪。
他听阿飘哥说有个漂亮的女儿,只是没有想到,他的女儿居然美得如此惊世骇俗。
就算以他校草般的颜值,在林诗雅面前似乎都有些不如。
可当张初岚看着林诗雅头顶上那条红得近乎变成紫色的文字。
“生无可恋的绝美校花”。
他的心猛然一紧,顿时由惊艳变得担忧起来。
张初岚顿时明白,阿飘哥所说的话,绝对不是假话。
眼前这个清纯高冷的绝美校花,真的会想不开。
如果自己不阻止的话,恐怕过不了太久,她就会轻生。
而原本的阿飘哥正一脸紧张地望着林诗雅,生怕她做出什么傻事。
只是他好像什么也做不了。
“爸爸,妈妈,爷爷,奶奶,你们大概全部成了天上的星星吧。”
“我好想你们,我也想变成星星陪着你们。”
林诗雅口中喃喃自语,眼泪止不住簌簌流下。
说话之间,她缓缓地朝着天台的围墙爬去。
不好!
她真要做傻事!
张初岚的心剧烈地跳动着,心顿时悬了起来。
林诗雅现在很危险!
“同学!那里危险!”
张初岚大喊了一声。
林诗雅被声音惊醒,呆滞了片刻后,转过身来。
望着一个充满阳光,高大帅气的男孩正一脸担忧地看着自己。
“我没事,我只是觉得上面的风肯定大些,应该会舒服很多。”
说完,林诗雅也不再攀爬,他可不想给一个阳光帅气的男孩留下心理阴影。
哪怕是去死,她也不想去打扰到别人,影响别人的生活。
“同学,你认识闾德华么?”
想起张本逸涵反常的举动,张楚岚试探性地说出了这句话。
听着张初岚的话,林诗雅微微有些走神。
她又想起了那句歌词“风雨过后,彩虹必将更绚烂”。
那一首首耳熟能详的歌曲,仿佛把她的记忆带回了很多年前。
闾德华正是她的偶像。
以前她还和闺蜜约定,等自己赚钱了,一定要去看一场闾德华的演唱会。
“我这里有两张闾德华这周周末演唱会的门票,你要不要一起去看。”
见林诗雅有些愣神,张初岚继续说道,感觉有戏。
林诗雅本来想要拒绝,不过还是点头答应了下来。
她还剩两千多块钱的生活费,到时候给他,应该可以抵门票的费用。
等自己看完演唱会,到时候再找个没人的地方,结束自己的一生也不迟。
这样也能少留一些遗憾。
“好,这周周末,我陪你去看这场演唱会。”林诗雅欣然答应。